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有人文精神、科学精神和民族团结精神,本领过硬的、能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。毕业生应具备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,具有公共意识、公共精神、公共责任,具有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,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,在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公共部门,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业人才。
培养规格
1.学制与学位
标准学年:四年,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
学位:管理学学士学位
2.知识要求
行政管理专业员工应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类各专业的知识,包括如下三个方面:
(1)思想政治理论知识。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按国家规定执行。
(2)通识类知识。包括人文学科知识、社会科学知识、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创业基础、就业指导等知识。
(3)专业类知识。包括学科基础知识、专业基础类知识和专业知识。
3.能力要求
行政管理专业员工应基本具备的能力除了掌握认识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基本能力,还应具备公共管理学科的思维理解能力(政策理解与分析能力、公共事务的认知与分析能力)、计划能力(制定工作计划能力、分解公共任务能力)、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、管理服务能力、应急管理能力、团队合作能力、调查研究能力、信息处理能力、表达能力(语言与文字)等专业能力。